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24年版)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以下简称“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进行动态更新。

一、工作机构

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市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5楼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冬季 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联系电话:0377—63030088

传真号码:0377—63030088

医考咨询电话:0377—63030060

投诉电话:0377—63030063

通讯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5楼

邮政编码:473000

电子邮箱:nyszyyfzj@163.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索引号

    公开形式

    发布机构

  详细信息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编号”四组代码构成。

2.公开内容。简要描述公开信息的内容。

3.公开方式。公开方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二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1.局领导。主要包括:局领导情况。

2.组织机构

主要包括:本机关领导情况;本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包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机关名义发布或者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4.重要会议

主要包括:重要会议的有关情况。

6.人事信息

主要包括: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事业单位招聘等。

7.应急管理

主要包括:关于应对突发事件的政策文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8.其他

主要包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本机关其他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中医药发展局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zyy.nanyang.gov.cn/。上述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采用分类列表方式通过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

2.新媒体平台。微信公众号名称: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可在微信公众号搜索: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

3.其他。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行政机关一般不提供需要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四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受理机构
根据《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有关规定,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受理向市中医药管理局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可由市中医药管理局依法予以公开,具体的承办机构为市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二)申请方式

填写《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在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zyy.nanya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具体方式有: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5楼526房间),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申请后,本机关将出具接收回执;

  2.邮寄申请: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邮寄至“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 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5楼526房间,邮编:473000;

  3.政府网站申请:申请人进入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门户网站首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网址:https://t.nanyang.gov.cn/openview/api/view/onesiteopen/4113000057),在线填写《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提交申请。申请人成功提交申请后,请妥善保存电子回执,以便查询申请办理情况;

  4.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传真至南阳市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兼传真号码:0377-63030088

  5.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版《申请表》和身份证明扫描件作为附件发送,电子邮件:nyszyyfzj@163.com

(三)申请程序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2.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及保存政府信息的实际情况,确定提供政府信息的具体形式;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可以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四)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填写《申请表》时,应按规定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有效身份证明、联系方式等信息;所需政府信息内容应当描述明确,包括能够据以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文件名称、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特征;获取政府信息的方式及载体形式。

2.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3.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咨询、信访、非政府信息公开方面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

四、不予公开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五、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