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中医药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规章和标准。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开展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编报和组织实施。

(三)指导和协调全市中医药医疗、科研、教学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

(四)推动全市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和服务能力提升,组织实施各类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

(五)对全市中医药服务工作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管理以及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管理。

(六)负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

(七)拟订全市中医药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全市中医药人才引进、培养和队伍建设。

(八)指导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管理全市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九)协调、组织张仲景医药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宣传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指导和协调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联系相关中医药社会团体。

(十)制定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措施,指导、推动中医药产业发展;负责中医药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全市中医药企业发展。

(十一)承担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职责分工。市中医药发展局由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统一管理。市中医药发展局负责拟订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技术准入、医疗质量、管理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负责统筹全市医改、院前急救和采供血管理,会同市中医药发展局做好中西医协同发展工作。

2.与市商务局职责分工。市中医药发展局筹办组织实施张仲景医药文化节、艾草产业发展大会。市商务局依规对全市举办的经贸交流活动、展会活动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