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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关于《加快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的若干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3 来源: 阅读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23〕3号)和《河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豫政办〔2023〕56号),全面提升南阳中医药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结合南阳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2024年4月23日至5月23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请将修改意见和建议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邮箱,并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nyszyyfzj@163.com邮政地址:南阳市范蠡东路与南都路交叉口东南角,南阳市民服务中心南区2号楼5楼   联系电话:0377-63030088

附件1:关于《加快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的若干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加快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的若干支持措施》的起草说明


                                                         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关于《加快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的若干支持措施》(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国办发〔2023〕3号)和《河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豫政办〔2023〕56号),全面提升南阳中医药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结合南阳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时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破解制约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优势再造,加快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全国中医高地、全国中医药名都”(简称“两地一都”),在全国中医药振兴发展上扛大旗,走前列。

二、支持措施

(一)优化中医药发展生态

1.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围绕全市中医药强市战略和打造“两地一都”,进一步健全优化市县两级中医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配足中医药管理人员,做好机构编制保障工作。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对中医药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同发展,对公立医疗机构进行运行管理及考核评价时,要将中医药工作作为内容之一。开展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评估、鉴定活动,要有中医药专家参加。

(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

2.落实财政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投入支持力度。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建立完善公立中医医院补偿机制,每诊疗1人次门诊病人补助10元、住院病人每床日补助10元,按上年度实际门诊人次和住院床日人次计算。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创新中医药医保政策。扩大“中医日间病房”覆盖范围和医保结算病种。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县级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基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将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等自费项目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在DIP改革中单独设立中医基金池,在总额预算方面适当予以倾斜;每年遴选中医优势病种,实施按疗效价值付费;合理确定中医优势病种分值并实行动态更新。对中医医疗康复等长期住院治疗且日均费用较稳定的疾病实行按床日收费。将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个人自付比例不高于15%。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使用中医药治疗,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设立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优先纳入价格动态调价范围;将疗效确切、具备临床安全性、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的中医类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争取新增为河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4.加大奖励补贴力度。围绕中医药产业链,统筹用好造林补贴、种苗补贴、三大改造奖补、招商奖励等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中药材保险补贴、产地初加工、中药精深加工以及中医药协同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奖励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招商投资促进局)

5.加强金融支持。搭建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定期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金融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加大中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力度,发挥好南阳现代中医药产业投资基金作用,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医药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推广、重大装备应用的融资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招商局、南阳产投集团、市中医药发展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阳分局)

6.强化用地保障。在组织编制市级和县级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中医药项目用地需求,为中医药项目用地留足空间。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对上报的中医药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专人跟踪服务,部分材料容缺办理,最大限度缩短项目用地报批时间。落实市政府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各项措施,支持将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和盘活的存量土地优先用于中医药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7.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认真落实《南阳市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的政策清单》,各职能部门按照国家中医骨伤区域中心建设方案落实好各自任务,尤其是财政补贴、编制人事、人才政策、医保支持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医疗保障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教育局)

8.加大中西医结合力度。要统筹好中西医院牵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到2024年所有县级政府办二级以上中医院都要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全市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均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标准化中药房,开展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创建工作。建成3-5家南阳市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20-30个中西医协同旗舰科室。

(责任单位:市委改革办、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中医药发展局、各县区政府)

9.加大“万名中医师家庭签约服务”和“万名护工”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力度。将中医师家庭签约服务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安排、同部署,在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提升中医药服务比例至30%,并纳入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经费分配挂钩。积极探索财政、医保、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形式支持签约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

(责任单位: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10.支持市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市级中医院建成10个中医重点(龙头)专科,每家县级中医院建成10个中医特色(骨干)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建成一个中医重点(龙头)专科,市级财政补助10万元,每建成一个中医特色(骨干)专科,所在县财政补助5万元。

(责任单位:市中医药发展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11.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持续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均可提供中医药服务,5年内建成80个市级旗舰中医馆,600个市级中医阁,每建成1个,由所在县(市、区)财政以奖代补,分别奖励5万元和1万元。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中医药发展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2.支持河南国医学院建设。积极支持河南国医学院筹建,按规定做好机构编制保障、师资力量和附属医院划转等工作。优化中医药学科专业设置,逐步扩大招生规模,提升办学层次。加大投入力度,保证学院一期建设资金和招生运行后的运行经费。相关部门在学院二期建设中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

(责任单位:河南国医学院筹建组、城乡化一体示范区、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阳理工学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13.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扩大中医药事业单位引才用才自主权,常态化畅通中医药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引进高级职称、博士学历、急需紧缺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其他特殊人才的,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简化程序。加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在市级人才选拔(市科技功臣、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拔尖人才、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中设立中医药专项,必要时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级、省级人才评选。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名中医工作室,每建成1个,由财政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市财政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4.支持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县乡中医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中级结构比例各提升5%,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年度职称评聘计划,按程序备案后使用;对长期工作在基层的中医药人员,享受职称晋升的倾斜政策。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四)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

15.支持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在中医药重点领域创建一批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平台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科研立项等方面支持力度。3年内,新建中医药领域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10个以上;培育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企业15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6.支持筹建张仲景实验室。依托河南国医学院,联合河南省中医药科学院、郑州大学岐黄实验室,河南中医药大学仲景实验室,统筹南阳市中医药科研平台力量,积极推进张仲景实验室申报工作,力争早日建成省实验室。

(责任单位:河南国医学院、市科技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17.支持中医药科技重点项目研究。加大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中医药支持力度,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中给予重点支持,每年支持科技项目10项以上。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中医药发展局)

(五)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

18.支持道地宛药资源保护利用。支持政研企联合建设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库、道地宛药组培中心,加强优质种苗选育。建成一批中药材种植业“三品一标”基地、“定制药园”,重点支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中药材产品种植基地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对基地运营贷款予以贴息。

(责任单位: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市农科院、各县市区政府)

19.支持南阳市中医药产业园规划建设。支持职教园区规划建设集生态种植、生产加工、仓储物流、产品研发、康养服务等于一体的南阳市现代中医药产业园,相关部门为项目建设提供绿色通道。

(责任单位:职教园区、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文化与旅游管理局、市投资集团)

20.支持中药饮片企业转型升级。在中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培训等方面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支持方林、寿康堂、度帮等龙头饮片生产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医药发展局)

21.支持院内传统制剂发展。依托仲景故里中医药资源优势,以临床价值为目标,推动医院、企业、高校紧密合作,加强院内传统制剂研发、生产、备案,推动院内制剂产业化发展。支持院内制剂在医联体、医共体内使用,争取联合市外医联体单位跨区域共享使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中医药发展局)

22.支持构建中药市场流通体系。支持东森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中心、豫西南(内乡)中药材物流基地等项目建设;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中药材交易中心。支持淅川、卧龙、方城等县区申报中药材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形成“一县一业、多县一群”的产业新格局。支持中药材特色乡镇、中药材集散市场(基地)建设,构建中心辐射、县乡支撑、交织成网、覆盖全市的中药材流通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23.支持中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支持老界岭、丹江大观苑、五朵山、宝天曼、七峰山等旅游景区,探索中医药文旅康养模式,开发仲景药膳产品,实施中医药“六进”活动(进宾馆、进景区、进饭店、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健身气功。支持创建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支持创建省级中医药文旅康养示范基地和综合园区。

(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六)提升艾草产业竞争力

24.强化“南阳艾”知识产权保护。实施艾草企业梯次培育计划,培育10家以上南阳市艾草企业成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择优将龙头艾草企业纳入省级质量认证提升试点。推进仲源艾城省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建设。加快河南省艾及艾产品质检中心建设,提升艾草及艾制品检验检测能力,争取创建省级重点实验室。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技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南阳理工学院、市农科院、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5.打造“南阳艾”“仲景灸法”品牌。以市级中医医院为试点,积极推动将有中药饮片资质的艾产品、艾灸养生保健服务纳入医保支付,推动艾产品进药店、进医疗机构。鼓励艾草企业发展标准化连锁灸疗馆,培育服务新增长点。支持南阳医专艾产业学院设立“仲景灸师”培训中心,打造“仲景灸师”劳务品牌。

(责任单位: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6.提升艾草产业园建设水平。支持卧龙艾草产业园建设内部质检中心,持续提供产品研发、产品认证、检验检测等技术支持服务。开辟检验绿色通道,对艾草产业园的送检样品加快出具检测报告。

(责任单位:南阳产投集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医药发展局)

(七)打响张仲景文化品牌

27.支持张仲景博物院建设。支持张仲景博物院申报纳入国家、省中医药博物馆体系,支持申报有关项目和资金争取,支持张仲景博物院积极融入国家中医药博物馆资源共享平台,构建中医药博物馆数字资源共享机制。以丰富群众文化体验为目标,运用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物联网、5G、数字孪生等技术,打造数字化张仲景博物馆(医圣文化园)。把张仲景出生地邓州市穰东镇张寨村中医文旅项目与“医圣文化园”一体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宛城区政府、市投资集团、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张仲景博物院,邓州市政府)

28.支持打造仲景文化城市名片。在南阳机场、高铁站、高速口等城市入市口增加仲景文化元素,利用中心城区地标建筑等重要公共场所,塑造仲景城市名片。在公园游园、道路等绿化建设中增加中医药植物的种植量,设立标牌标识,在2年内建设3个中医药主题公园。运用主流媒体、网红达人、本地大V讲好南阳中医药故事。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南航南阳基地、南阳车务段,卧龙区、宛城区政府及“四区”管委会)

29.支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利用自有资源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中医馆、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普遍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3年内,建成5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30.支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将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和仲景文化纳入课堂教学,利用《中医药文化中小学读本》开展课程学习,加强师资培养,强化品牌带动,形成一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研究成果,认定一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基地,打造中医药文化“南阳品牌”。2024年,覆盖比例达到30%以上,至2025年,覆盖比例达到50%以上。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中医药发展局)

31.支持举办中医药文化夜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对“中医药文化夜市”进行全面升级,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融入当地夜经济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申报省级夜经济聚集区。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八)加强中医药合作交流

32.支持开展中医药外事活动。为中医药管理部门、中医医疗机构、企业执行国际市场宣传、推介及参展任务出国团组提供政策指导和积极协助。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统战部)

33.支持开展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先行先试,设立中医药国际医疗部,向境外人士提供中医医疗服务,按特需医疗服务管理。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以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优势资源与社会资本等开展合作,新建、托管、协作举办诊疗及康养机构,为境外消费者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中医药医疗、康养服务。

(责任单位: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市民政局)

34.支持中医药企业走出去。支持中医药企业参加境外(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展会,对企业参加境外国际性展会的净展位费、人员机票费,市县统筹资金,按展会类别分别给予不超过90%、70%、50%的支持。支持中医药企业开展境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管理体系认证、产品认证,市县统筹资金,对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不超过70%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九)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步伐

35.支持规划建设“南阳智慧中医药”平台。在南阳市综合服务门户建设中,以“智医、智药、智管、智研、智教、智联”为支撑,打造“六位一体”的南阳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36.支持宛药质量溯源服务平台推广应用。鼓励中药种植、加工、流通、销售等企业纳入全流程溯源平台。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优先选用能够追溯的中药饮片,尽快在消费者手中实现“一药一方一码”,达成中药质量在政府、企业、配送、零售、医院、患者中的全闭环360度全流程追溯。

(责任单位:市中医药发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医药强市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举措;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动担责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行业治理。开展与中医药有关的评审、评估、鉴定活动,要有中医药专家参加。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组建中医药监督执法专家智库,对中医药监督人员开展中医药基础知识、法律法规、突发事件及典型案例培训,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将支持措施落实情况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2

                                      关于《加快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的若干支持措施》的起草说明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安排,现将《关于加快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的若干支持措施》起草情况汇报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调研南阳时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2024年全国中医药局长会议精神、河南省中医药强省建设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按照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市现状,市中医药发展局从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入手,牵头制定《关于加快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的若干支持措施》,旨在着力破解制约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的瓶颈问题,进一步推动中医药优势再造,加快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全国中医高地、全国中医药名都”(简称“两地一都”)。

二、起草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56号);

3.《河南省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实施方案》(豫卫中医〔2023〕19号);

4.《南阳市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全国中医高地、全国中医药名都”行动计划》(宛政〔2021〕25号);

5.《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建设全省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2〕65号);

6.《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宛政办〔2023〕34号)等中医药相关文件措施。

三、支持措施的基本内容

本支持措施主要由三部分组成:分别是指导思想、支持措施、组织保障。其中支持措施包括9方面36条措施:

(一)优化中医药发展生态。包括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落实财政保障、创新中医药医保政策、加大奖励补贴力度、加强金融支持、强化用地保障等支持措施。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包括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加大中西医结合力度、加大“万名中医师家庭签约服务”和“万名护工”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市县级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等支持措施。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包括支持河南国医学院建设、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支持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等支持措施。

(四)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包括支持中医药创新平台建设、支持筹建张仲景实验室、支持中医药科技重点项目研究等支持措施。

(五)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包括支持道地宛药资源保护利用、支持南阳市中医药产业园规划建设、支持中药饮片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院内制剂产业发展、支持构建中药市场流通体系、支持中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等支持措施。

(六)提升艾草产业竞争力。包括强化“南阳艾”知识产权保护、打造“南阳艾”“仲景灸法”品牌、提升艾草产业园建设水平等支持措施。

(七)打响张仲景文化品牌。包括支持张仲景博物院建设、支持打造仲景文化城市名片、支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建设、支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支持举办中医药文化夜市等支持措施。

(八)加强中医药合作交流。包括支持开展中医药外事活动、支持开展中医药国际医疗服务、支持中医药企业走出去等支持措施。

(九)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包括支持规划建设“智慧中医药”平台、支持宛药质量溯源服务平台推广应用等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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