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发〔2021〕14号 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南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6日
南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南阳视察时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优势和作用,加快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推进“医、保、教、产、研、文、贸、养”八位一体协同创新发展,着力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全国中医高地、全国中医药名都”,走好新时代医圣故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之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阳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健全市县乡村四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5年,南阳市中医院新院投入使用,建成地级市一流的“三甲”中医院;南阳医专附属中医院和南阳张仲景医院创建成“三甲”中医院;县级中医院全部达到“二甲”中医院标准,择优建设2-3家县级三级中医院。完成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其他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仲景苑”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全覆盖,30%建成“示范中医馆”。建成200个中医药服务示范村卫生所(室)。市、县两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的中医医联体、医共体和中医专科联盟。
(二)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依托南阳市中医院新院,联合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共建国家中医(骨伤)区域医疗中心,打造专科水平一流、辐射豫鄂陕毗邻区域的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对标省级专科,争取建成3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市财政给予重点支持。
(三)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以经方应用为主题,做优做强中医骨伤、肛肠、儿科、皮肤、妇科、针灸推拿以及老年病、周围血管病、心脑血管病、肾病等中医特色突出的专病专科。强化中医重点专科培育工作,到2025年,全市新建成10个省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20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每建成一个省市级重点(特色)专科,市、县(市、区)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四)实施“三名”工程。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工程,以名医带名科,以名科创名院,推进南阳中医医疗高地建设。以表彰激励为导向,依规按程序申报开展南阳“名医、名科、名院”评选表彰工作,营造我市中医高地建设的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名医、名科、名院”的影响力、吸引力、竞争力和辐射力,为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五)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市、县两级政府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设立中医防治专家组,建立中西医协同机制,中医药系统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依托南阳市中医院新院建设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县(市、区)参照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支持县级中医院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支持本地中药企业研发生产防治重大传染病的中药产品。
(六)推进中西医融合发展。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加强中西医会诊制度,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宜中则中、宜西则西”,逐步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实施中西医协作攻关工程,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联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联合攻关。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持续开展“西医学中医”培训,对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使其具备本科室专业领域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
(七)健全“治未病”服务体系。推进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立“治未病中心(科)”;仲景苑、中医馆均设置“治未病”服务单元;将中医“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到2025年,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八)强化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中心(科),到2025年建设10家市级以上示范中医康复中心(科)。在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方案和康复技术,实现中医康复服务全覆盖。探索中西医结合慢性病防治技术路径,推动中医康复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
(九)推广“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中医药5G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将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个性化、便捷化、共享化、精准化、智能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探索建立智慧中医院、互联网中医院、智慧中药房。探索实施智慧医疗,在中医医院建立智能配送中心,鼓励开展市区免费配送中药汤剂等服务。建立互联网中医药培训和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平台,推广应用互联网基层中医药辅助诊疗系统等。
二、做大做强“宛药”品牌,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提升“宛药”品质。以中药材优势县(市、区)为基础,着力打造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宛药”品牌。以质量和需求为导向,推进“八大宛药”等道地药材科学化、规模化、规范化种植,将中药材种植纳入经济作物种植政策补助范围。严格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等使用管理,鼓励野生抚育、生态种植、仿生栽培,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保护及运用。推行“林地+药企+种植基地”合作模式,支持中医药企业自建或联建“定制药园”,引导医疗机构、制药企业采购“定制药园”中药材。至2025年,全市优质高效中药材种植面积达220万亩,建成30个高标准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10个“定制药园”,中药材种植年产值达100亿元以上。
(十一)发展现代中药产业。建设河南省现代中药产业优势走廊,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现代中药产业发展暂行奖励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1〕6号),激发现代中药产业发展动力。规划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园,实施中药企业创新工程,鼓励科技创新,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加快中药新药研发,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吸纳企业和高端人才集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现代中药创新、产业化发展集聚地,培育发展中医药特色产业集群。以仲景宛西制药、河南福森药业等龙头企业为引领,发展壮大一批本地新兴中药企业。建设国家级现代中药材物流仓储基地、中药材标准化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培育发展中药企业集群。到2025年,力争进入全国中药制药企业50强2家,年产值达20亿元中药企业2家,全市中药产业年产值达600亿元。
(十二)打造“世界艾乡”。发挥艾资源优势,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艾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宛政办〔2019〕46号),建设集规模化种植、标准化加工、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应用为一体的艾产业链,加强市场管理,提升艾产品档次和高科技含量,打响“南阳艾”品牌,打造“世界艾乡”。制定发布南阳艾草种植、艾制品等相关标准,加强艾制品深度研发,加快提升艾草及艾制品检验检测能力,鼓励创建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发挥艾草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培育4-5个超亿元龙头艾草企业,建成一批艾草小镇和艾草产业园。推进艾产品进宾馆、进旅游景区。加强医疗机构标准化灸疗中心(馆、室)建设,实施规范化灸疗服务“三进”活动。办好中国艾产业发展大会,打造集产业发展、学术交流为一体的行业盛会。实施艾产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保持艾产业市场全国第一规模,到2025年,全市艾产业年产值达300亿元左右。
(十三)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推广应用。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监管,支持医疗机构研发院内中药制剂、开展特色临方炮制,做好名老中医验方制剂保护传承。允许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在专科协作、对口帮扶、医联体、医共体等合作体系中以及突发疫情时期调剂使用。
(十四)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中药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建立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加强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强化中成药质量监管及合理使用。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十五)建设张仲景健康城。以打造“中医圣地、养生之都”为目标,建设以仲景文化为引领、中医药健康产业为支撑、产城融合发展的“张仲景健康城”。在紫山、麒麟湖和鸭河区域,建设“张仲景健康养生园”,建成中医药元素突出、宜居宜养宜游的中原地区康养旅游首选目的地。在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建设“张仲景健康产业园”,建设集中医药研发、教育、培训、文化交流、中药材物流基地等为一体的中医药产业“硅谷”。以各县(市、区)为支点,大力发展中医药康养产业。到2025年,各县(市、区)结合本地中医药资源优势,分别建成1-2个中医药特色小镇,建设2-3个能代表地方特色的标志性中医药项目。
(十六)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发挥南阳自然资源和中药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并将其纳入南阳市全域旅游发展内容,把仲景文化地域特色融入旅游景点、度假区、宾馆、酒店等。鼓励建设与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户外健身等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打造朝圣拜祖游、中医体验游、中药观光游等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创建国家、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
(十七)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品牌知名的连锁式中医馆、艾灸馆等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使中医养生馆遍布城乡,走向全国,跨出国门。发展体医融合,大力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健身功法,与全民健身运动有机结合,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与体育运动融合发展。广泛普及中医针灸、按摩、推拿、拔罐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推广药膳、食疗等健康生活方式,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
(十八)大力发展中医药医养结合。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整合医疗资源,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经营性质的中医药医养结合机构;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一级以下中医医疗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机构符合条件的,与其他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建设一批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发展中高端医养结合体,开发建设环境优美、品位高端、功能完备、服务完善、文化独特的养生养老健康生态宜居集聚区。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和科研建设,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
(十九)复建张仲景国医大学。推进张仲景国医大学复建工作,打造一所仲景学术特色鲜明、符合中医人才成长规律、教育模式先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中医药科研教育高等学府。以张仲景国医大学为依托,建设南阳中医药研究院(争取挂牌“中国中医科学院南阳分院”)。
(二十)提高中医药教育水平。支持本地中医药院校加强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优秀学生选拔培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培训,并作为学生学业评价主要内容。提高中医类专业经典课程比重,开展中医药经典能力等级考试。推进高职中医药类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强化高校附属医院中医临床教学职能。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支持本地高校设立康养学院,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健康旅游、中草药种植与鉴定、炮制等相关专业,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中医药职业技术人才。
(二十一)培养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实施岐黄工程,加强中医药高层次人才梯队和后备团队建设,选拔造就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全国名中医、河南省名中医等。以培养高层次经方人才为目标,建设一流的仲景书院,创新办学特色,建成“仲景国医传人”培养基地、经方大家摇篮和全国中医药品牌书院。办好“仲景学堂”,围绕“读经典、跟名师、做临床”,持续开展师承教育教学工作。高标准建设落户南阳的“河南中医药人才市场”,认真落实“诸葛英才计划”,畅通绿色通道,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和规模,落实相关待遇,柔性引进人才。对建立院士工作站、国医大师传承工作室、全国名老中医工作室等人才培养平台的,市财政予以适当奖补。到2025年,培养国家级名中医5人,省级名中医10人,市级名中医50人,经方高级人才100人,中医药骨干人才200人。
(二十二)支持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和培养基地建设,按实际需求开展基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养基层优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依托县(市、区)中医医院建设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基地,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创新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选拔、流动和职称晋升机制。提高“县管乡用”中医医师比例。提升县乡中医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重点向基层中医高级职称岗位倾斜。对于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原有标准上各提高5%,属于脱贫县的各提高10%;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
(二十三)支持师承及确有专长人才成长发展。认真落实《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范带徒授业和医术传承活动。增加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支持名老中医和高年资中医医师收徒授业、带教传承,建设“南阳中医名师(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鼓励中医医院设立中医(专长)医师岗位。鼓励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在经方、灸疗、针法等方向探索师承路径。
(二十四)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国家、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精神,构建符合中医规律的绩效标准,建立以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质和量为核心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医药人才奖励制度,在人才选拔(市科技功臣、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市拔尖人才、市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中设立中医药专项;加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必要时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评选。
(二十五)推动中医药科研和创新。加大中医药科研投入,加快推进国家、省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积极承担国家、省高水平科研项目,加强仲景原创理论创新及中医药的现代传承研究,加快仲景方药、针灸技术在重大疾病、疑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方面的临床研究和应用。鼓励支持中医药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在市科技专项和市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基金中设立中医药专项。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完善中医药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模式。
五、弘扬仲景文化,打响仲景品牌
(二十六)打造仲景文化地标。以医圣祠为核心,拓展周边区域,建设集文物保护、收藏展览、文化交流、中医诊疗、研学体验、观光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医圣祠文化园”(张仲景博物院),建成中医朝圣拜祖地、中医药文化旅游地、中医高端人才孵化地,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和世界中医药文化地标。
(二十七)大力传承弘扬仲景文化。深入研究张仲景历史和张仲景文化内涵,加大仲景文化宣传推介力度,开展仲景文化传播行动,营造全民爱中医、学中医、用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实施仲景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六进”活动。办好“仲景大讲堂”,广泛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到2022年覆盖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覆盖比例达到50%以上。培育建设一批国家、省、市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二十八)挖掘传承仲景学术精髓。深入挖掘和传承发展仲景学术精华,开展仲景医学文献和古籍整理研究工作,推进中医药古籍文献数字化,创新发展仲景方、药、针、灸理论体系和应用,形成“仲景宛医流派”,使南阳仲景学术理论水平和临床应用在全国处于前沿地位。挖掘整理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形成统一规范并传承推广。实施“杏林寻宝”工程,开展民间中医特色疗法收集、整理、评价及推广工作。鼓励具有突出价值的民间传统中医药文化表现形式、中医药特色疗法、技术工艺申请中医药传统知识、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十九)加强仲景文化交流合作。务实办好张仲景医药文化节、仲景论坛,创新办会模式,提升办会水平,彰显办会效果,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医药会展平台。培养一批国家级、省级中医药服务出口骨干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一批中医药服务贸易示范机构。积极推进南阳中医药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中医药国际服务贸易,鼓励通过多元化投入模式开设海外中医药服务中心,惠及更多境外消费者。推进南阳中医药国际合作交流,推进仲景文化走向世界。
(三十)加强仲景文化宣传推介。建立南阳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中医药宣传投入,把仲景品牌作为南阳的一张亮丽城市名片推向全国、全球,在重点城市和重点区域进行宣传推介,讲好南阳中医药故事。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各类宣传资源,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城区建设一批中医药主题公园、中医药示范街、中医药文化角,在主要入市口设置仲景文化标志,营造医圣故里浓厚仲景文化宣传氛围。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
(三十一)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市、县两级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加大支持力度,作为重点支出予以保障。同时拿出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中医专科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宣传等工作,以适应全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需要。各级政府要落实对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政府投入政策。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支持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渠道,推进符合条件的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市、县(市、区)分别设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
(三十二)完善价格及医保政策。完善创新南阳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医保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市、县(市、区)在出台医保新政策时,应当充分听取中医药部门意见建议。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对服务价格标准实行动态调整。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向中医医疗机构予以倾斜。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含医院制剂、颗粒剂)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实行中西医定额支付病种、日间手术病种同病同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在国家颁布的中医诊疗规范之外设定服务项目、数量限制。
(三十三)强化规划用地保障。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和中医药产业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中医药项目用地需求,为中医药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专项规划用于发展中医药产业,并依法简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体经济、企业技术创新、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药用植物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从事中药材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十五)加强金融扶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医药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推广、重大装备应用等方面的融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依法依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医药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力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提升中医药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加工能力,搭建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金融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
(三十六)支持社会办中医。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开办中医门诊部或个体中医诊所,支持现有民营中医医院升级上等,依规拓展服务领域。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对社会办中医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一视同仁。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承担居民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待遇。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鼓励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
(三十七)建立中医药产业发展数据统计制度。全面梳理统计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数据,包括中药材种植、生产、加工、贸易等方面数据,准确反映全市中医药发展水平,科学分析运行质量,为产业发展和经济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三十八)坚持中医药优先发展。进一步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充分挖掘我市中医药发展的优势和潜力,把中医药作为大民生、大事业、大产业来抓。各级各部门要支持中医药发展,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在支持南阳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措施上有新突破。
(三十九)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要加强县(市、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做好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工作,统筹管理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和各自职能,进一步将支持中医药发展的措施具体化,推进落地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中医药发展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事项,加强督查问效,不断推进中医药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