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中发办〔2022〕1号 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艾草龙头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南阳市艾草龙头企业培育实施方案的通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卧龙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南阳市艾草龙头企业培育实施方案》已经市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南阳市艾草龙头企业培育实施方案

 

根据《南阳市打造“全球中医圣地、全国中医高地、全国中医药名都”行动方案》(宛政2021〕25号)和《南阳艾产业高质量发展倍增计划(2021-2025年)》(宛政办2021〕28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培育一批艾草龙头企业,发挥龙头引领带动作用,打响“南阳艾”品牌,打造“世界艾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时对中医药工作和艾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挖掘南阳艾产业发展潜力,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影响力、区域竞争力、产业带动力的艾草龙头企业,示范引领南阳艾产业转型升级,巩固艾产业市场份额全国第一位置,推进艾产业高质量跨越发展,助力我市乡村振兴和河南省副中心城市建设。

二、发展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显著提升南阳艾产业发展综合实力,培育一批具有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较强的行业引领能力和创新研发能力的艾草龙头企业,成为全国艾草行业标杆。到2025年,力争培育年产值5亿元以上艾草企业(集团)3-5家,亿元以上艾草企业15家,2000万元以上艾草企业200家,国内知名艾草品牌3-5个,标准化连锁艾灸馆品牌3-5个,使南阳成为全国艾产业“五大基地”(全国最大的艾草种植基地、艾草原料供应基地、艾产品加工集散地、艾产业装备制造基地、艾灸服务和人才培养基地),艾产业年产值达到300亿元。

三、主要措施

(一)推动骨干企业规模整合

一是推进整合提升。针对现有艾草企业“散、乱、弱、小”和家庭作坊生产方式、产品单一同质化等问题,支持艾草骨干企业通过股权改造、股权投资、授权经营等形式,对产业相近或关联企业进行兼并重组,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企业调控资源能力,形成若干拥有核心技术、完整产业链、带动力强的艾草企业集团,实现资源整合有效利用。二是壮大头部企业。支持河南仲景源艾业、南阳仙草药业、河南振丹艾灸苑等骨干企业牵头,联合同链环企业抱团发展,力争成为艾草上中下游产业链行业“小巨人”三是推进招商招引。推进“卧龙艾草产业园”“中原艾谷”等重点项目,联合南阳绿莹艾草等域内外企业组建艾产业集团,建设全艾科技产业链创新园区,高标准打造全艾科技天人合机工程创新平台和艾草全产业链营销平台,催生一批“独角兽”企业。四是深化三产融合。重点推进南阳国医仲景艾草产业园、卧龙区省级艾草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产业集群,合理布局艾草产业园入驻业态,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增加产业赋能。

(二)推动骨干企业转型升级

促进艾草骨干生产加工企业智能化、技术化、绿色化改造,提升信息化、数字化、生态化发展水平,推进产业和产品结构转型升级,实现弯道超车;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打造一批细分产品、细分市场差异化领军企业及单项冠军,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品牌企业。支持南阳仙草药业、艾健康药业等企业上档升级,支持南阳普诺瓦自动化设备公司、顺天祥艾业等装备制造企业扩容增量,支持南阳仲源艾城转型升级。加强艾草企业“入规争星”指导扶持,推动艾草企业做大做强。

(三)推动骨干企业上市储备

强化艾草龙头企业上市培训培育。在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新形势下,积极对接深交所、省金融局专家资源,为绿莹艾草、药益宝等艾草上市后备企业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持续学习新证券法、北交所上市制度以及注册制改革最新政策。邀请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资本市场专家,定期到艾草后备企业“把脉问诊”,调研指导,帮助企业科学规划上市路径,优化融资结构,与知名基金公司建立常态化合作机制,借力其丰富的金融资源和产业资源,对艾草后备上市企业开展一对一上市辅导、股权投资等精准服务,进行分类指导,加大协调服务力度,破解企业上市难题。

(四)推动骨干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提升

引导艾草骨干企业坚持自主创新,加大科技研发投入。支持艾草龙头企业申建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为企业搭建集研发、生产、管理、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平台,提升产品研发创新能力。依托“河南省艾草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南阳市艾制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高校平台,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完善协作机制,突破产业发展技术瓶颈。支持企业引进高端科研人才和高技能工匠培育一支技术精、业务熟、作风硬善于解决疑难问题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五)推动骨干企业品牌影响力提升

培育企业自主创新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产业集群商标品牌培育工作,重推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南阳艾”区域公用品牌,实现企业自主品牌与“南阳艾”公共品牌共享共荣,对龙头艾草企业知名产品融入到“南阳礼物”中,支持进景区、进星级酒店、进旅行社。打造多业态、可复制的艾灸连锁营销模式,塑造“仲景灸”品牌,推进“全域艾灸”健康服务。完善艾草产品地方、行业、企业标准体系,制定南阳艾种植、生产、仓储、艾灸服务全产业链技术规程及产品质量检测技术规范,建立艾制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确保产品质量与品牌声誉同频共振。加强对艾草骨干企业中药饮片生产许可、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生产许可、化妆品备案注册与生产许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培训指导,重点培植蓝海森源艾草加工净化车间项目,神农艾草精油精深加工项目,仙草药业、河南芝元堂药业智能艾灸器具项目等。

(六)推动骨干企业市场开拓能力提升

支持本地艾草企业组团参加国内国际知名行业展会,利用中国服贸会、进博会、广交会、药交会、农博会等大型中医药健康行业和农产品展销会,有针对性帮助企业开展专题产销对接,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提升企业形象和“南阳艾”知名度。鼓励艾草企业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及消费者需求建设个性化、专业化电子商务平台,积极参加直播带货和品质消费、品牌消费“双品网购节”线上促销活动,推动线上交易与线下实体同步发展。

(七)推动骨干企业管理能力提升

针对目前艾草企业“家长式”“家族式”传统管理模式弊端,引导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艾草骨干企业学习或借鉴先进企业的管理方法与经营模式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建立明晰的产权制度、严谨的组织制度和高效的管理制度促进投资主体及股权设置多元化,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

四、扶持政策

(一)加大对龙头艾草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开展艾草企业银企对接活动,支持艾草龙头企业进入“信易贷”重点企业白名单,使其优先从金融机构获得信贷和贷款利率优惠。实时将省市重点项目暨“三个一批”项目中涉及艾草产业的项目推送驻宛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线上线下全方位对接,为艾草项目提供全周期闭环金融支持,解决企业融资难题,主动送政策、送产品、送服务,做优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加大对艾草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于企业开展的科技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创新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金额500万元。鼓励驻宛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艾草行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新开发设计信贷产品,提高贷款可获得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人行南阳市中心支行、南阳银保监分局)

(二)对龙头艾草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全面落实国家、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体经济、企业技术创新、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一是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二是对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加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四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新购进的固定资产,可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财政局)

(三)支持龙头艾草企业享受“三大改造”项目优惠政策

对艾草加工企业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和新建的智能制造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绿色化改造项目,经评审或认定后,按照生产和技术设备及配套工业软件投资额不超过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上级补助的,市、县不再补助。从今年开始,被评为国家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奖励,被评为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被评为国家、省绿色工厂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四)支持龙头艾草企业创新主体培育

一是龙头艾草企业被首次认定为省创新型龙头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企业)、科技雏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补助;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的补助。二是将艾草龙头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作为申请各类项目、后补助资金、研发平台的基本条件,对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3%(含)以上企业的自有资金研发投入部分,依据上年度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数额,对增量部分给予5%,最高500万元的补助。三是对使用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的艾草企业,按服务费的30%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财政局)

(五)支持龙头艾草企业关键技术攻关

一是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对列入市级重大科技专项的艾产业项目每项支持最高100万元。实行“揭榜挂帅”制度,针对我市艾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单个项目按照研发费用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二是加大对艾草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支持力度,对获得国家、省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单位分别按照1:3和1:1的比例给予奖补;对引进转化市外技术成果的企业,按技术交易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三是以艾草提取物为主要成分的化妆品、消毒产品、保健品,获得批准文号后,给予10-50万元奖励;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批号的灸具灸器,根据创新程度给予相应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中医药发展局、市财政局)

(六)支持龙头艾草企业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支持艾草龙头企业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省级、国家制造业、服务业引导资金。对获得省科技厅备案的新型艾草产业研发机构,在组建期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验收合格后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补助。支持艾草龙头企业加强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分别给予建设单位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和30万元的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万元补助;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由所在县(市、区)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七)支持龙头艾草企业科技人才团队建设

围绕艾草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引进高层次院士人才团队,以“院士+”为引擎发展“院士经济”,对新认定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补助;对新引进的“两院”院士顶尖人才(团队)以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形式来我市转化科技成果投资创业的,采取“启动资金+基金投资”形式给予最高5000万元支持。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市外人才(团队)给予每个至少100万元的经费支持;积极培育市级艾草产业创新科技人才(团队),对新培育符合条件的人才(团队)给予每个50万元的经费支持。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八)支持龙头艾草企业享受农业优惠政策

支持符合条件的艾草企业申报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以及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支持艾草龙头企业积极谋划申报产业融合类项目,支持符合条件的艾草企业申报实施农业(艾草)产业强镇、现代农业(艾草)产业园、优势特色艾草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九)为龙头艾草企业开辟知识产权保护绿色通道

为艾草产业龙头企业提供商标便利化服务。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南阳窗口的作用,在艾草产业龙头企业艾产品商标申请、注册、续展等工作中,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缩短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掌握艾产品世界和国内动向,提早介入,开展调研,对标一流,超前工作,指导我市艾草产业龙头企业在商标运用等方面,全方位进行加强,并及时进行转化,力争产生超额效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由南阳市艾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加强部门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动培育艾草龙头企业各项工作开展,形成推进艾产业发展工作合力。

(二)建立服务专班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对列入培育名单的龙头企业建立领导挂钩服务机制,成立属地县(市)区工作专班,建立工作台账,划定工作时限,制定“一对一”帮扶措施,及时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问题。利用“万人助万企”等活动,开展优惠支持政策宣讲,提供上门服务,加速培育艾草产业龙头企业,壮大艾草产业集群。对龙头艾草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可通过“一企一议”服务工作机制解决。

(三)加强督促指导

将培育艾草龙头企业工作清单纳入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对各县(市)区、市直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跟踪问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