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

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

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改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满意度,增强群众获得感,根据《南阳市推行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方案》(宛观念能力作风办〔202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在接待企业和群众等服务对象时,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遇到难以办理的事项,至少提高一个层级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同时做好跟踪问效。不得向服务对象说“不知道怎么办、不清楚在哪办、不符合办理条件、暂时不能办理、不属于我单位职责”等用语,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同时做好跟踪问效,确保“办不成的事”有人管、有人帮、能办成,确实办不成的有答复。

二、适用人员

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

三、受理范围

1.行政许可事项

2.权责清单服务事项;

3.来访信访办理事项;

4.业务咨询事项;

5.其他各类政务服务事项

四、不得直接说“不”的情形和条件

首问负责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局“三定”方案职能的有关规定,对服务对象申请办理事项,提交材料或有关咨询服务内容,未经请示上一级领导,不得直接说“不”,按下列情形分类处理

(一)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事项

1.符合法定规定且手续、资料齐全的,能当场办理的,应立即办结事项不能当场办理的,按规定承诺的时限予以办理

2.符合法定规定但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服务对象补充材料后,按承诺时限予以办理

3.不符合法定规定的,不能直接表态不予受理,应明确告知如何才能办成的条件要求和依据等,对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咨询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限时答复

4.对于把握不准的事项,不能简单说不能办,应逐级向上一级请示报告,被请示人要积极协调、跟踪督办,有效推动事项办理;

5.对咨询事项,能当场答复或回复的,应当场答复或回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认真听取,做好记录,原则上在2个工作日内限时答复或回复;

6.确因法律、政策不允许或客观条件不具备而不能办理的,原则上要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电话或书面回复,讲明办不成的原因,电话回复时要做好记录。

(二)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且需要局机关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共同办理的事项

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牵头商定办理方案经会商难以解决的,由首问负责单位或科室列明具体事项、办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倾向性意见,逐级科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或局办公会、党组会研究决定。其他共同事项的单位(科室)应当根据各自职能,主动配合、积极作为,有效推动事项办理完成。

(三)不属于首问负责人职责范围,但属于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

首问负责人应热情接待,并领办、导办或将该事项转交至具体职能部门或其他科室负责人员该承办人员承接首问责任,并做好移交登记手续。承办人员暂时不在的,首问负责人应将服务对象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内容登记,并负责转交给承办人员。承办人员阅知登记内容后应尽快与服务对象联系,了解情况并在规定时限内解决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如果暂遇责任不明确的事项,首问负责人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并负责给予服务对象合理答复。

(四)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事项

首问责任人应耐心解释,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将此事项移交至主管部门,涉及书面申请事项的,首问负责人经请示上一级领导同意后,应以书面形式移交该事项主管部门,移交事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口头咨询事项应告知该事项主管单位名称、办公地点及联系电话,同时做好登记。

(五)其他需提交市级协调解决的事项

对涉及本单位但需要其他单位共同办理或没有明确主管部门的事项,履行首问责任,局主要领导负责牵头协调办理,协调无果时,提出可行性建议,提请市级分管领导或共同主管领导会商研究,直至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提出。

五、工作程序及要求

1.健全首问负责制。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在显著位置张贴、在网上公布首问负责制有关规定、职责内容。面对服务对象的诉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服务意识,做好首问负责制,履行岗位职责,增强担当本领,尽最大能力解决问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和全程响应机制。

2.构建四级责任键条。构建“首问责任人——业务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单位主要领导”四级责任链条,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全面履行岗位职责,认真落实责任,逐级管理和审批说“不”事项,尽可能让问题在本级解决,减少问题上交。

3.落实层级管理责任。对于拟说“不”的事项,承办科室首问负责人填写《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说明说“不”理由,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要综合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要组织审核研判,能办即反馈服务对象,把握不准或仍不能办的,提请主要领导最后审定;主要领导要担当作为,统筹内部资源,对于能办的或克服困难能办的事,主动努力去办,确实不能办的,由首问负责人将说“不”理由及说“行”建议及时反馈给服务对象。

六、保障措施

1.定期汇总分析。各单位科室每季度上报本科室(单位)“不”事项提级管理情况,填写《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汇总表》,于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上报局机关党委

2.受理群众举报局机关纪委设置举报信箱,在局官网公布问题线索举报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的投诉、举报。对于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驻纪检监察调查理。对经调查发现存在明显不担当不作为的相关单位(科室)和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3.加强考核评价。把各单位(科室)落实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情况纳入年度责任目标绩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因落实不力被责的单位(科室),降低年度考评评“优”比例责的个人年度考评不得评为“优秀”。

4.落实督查问责机关纪委将对各单位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压实责任。对发现不合规的,要及时予以通报并责令其纠正,定期组织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对说“不”事项会商研判,发现群众举报投诉较多、明显能办而不办的,从严追责问责。违反本办法说“不”的单位(科室),导致当事人投诉或上访的,对我市中医药发展事业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的,局党组将视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七、问题线索举报平台

南阳市中医药发展局“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举报平台:zyyfzjdw@163.com,联系人:王忠  举报电话:0377--63030065。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市中医药发展局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

      2.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汇总表

3.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流程图

4.局机关各科室职责及四级责任链条责任人清单

 

 

 

 

 

 

 

 

附件1

 

市中医药发展局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审批表

年   月   日

承办科室

 

首问负责人

 

申请(来信、来访)人

单位、姓名

 

联系方式

 

申请(来信、来访)时间、方式

时间

 

方式

 

申请(来信、来访)事项

 

说“不”理由

 

申请(来信、来访)人意见反馈

 

科室负责人审批意见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主要领导审批意见

 

备注

 

 


附件2

说“不”事项提级管理汇总表

 

填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20   年第    季度

 

首问(负责)科(室)、单位

经办人说“不”件数

科室(单位)

负责人办结件数

科室(单位)

负责人说“不”

   

分管领导

办结件数

分管领导

说“不”件数

主要领导

办结件数

主要领导

说“不”件数

主要领导说“不”

事项问题及理由

 

 

 

 

 

 

 

 

事项1:xxxx

理由:

 

 

 

 

 

 

 

 

 

 

  

 

 

 

 

 

 

 

 


附件3

说“不”事项提级管理工作流程图


 

 

 

 

附件4

 

局机关各科室职责及四级责任链条责任人清单

 

科室名称:办公室

房间号:526    电话:0377-63030088

首问负责人:曲英玉、齐洋、刘超、魏允强、蒙昱冰、白敏霞、翟峰莉

科室负责人:崔松涛      分管领导:张长河

主要领导:崔书克

科室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人事、财务、综合治理、离退休干部等工作。

科室名称: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房间号:527    电话:0377-63030065

首问负责人:王  忠、张  静

科室负责人:张  梦      分管领导:张玉清

主要领导:崔书克

科室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工作。加强对系统内各党组织的管理,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统筹做好工会等群团组织工作;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科室名称:医政科

房间号:5231    电话:0377-63030060

首问负责人:张发社、朱振戟

科室负责人:张小静     分管领导:张玉清

主要领导:崔书克

科室职责:

1.负责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管理以及其他医疗机构的中医药服务管理;(首问负责人:张发社)

2.组织实施各类中医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服务规范和技术标准;(首问负责人:张发社)

3.指导全市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医疗安全管理,医疗纠纷防范化解工作;(首问负责人:朱振戟)

4.负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中医确有专长人员考核及注册管理工作;(首问负责人:朱振戟)

5.负责全市中医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首问负责人:张发社)

科室名称:行政审批服务科

房间号:5252    电话:0377-63030063

首问负责人:张  攀、张  娟、郑蕙蔓

科室负责人:庞爱敏     分管领导:杨运卿

主要领导:崔书克

科室职责:

1.根据部门职能调整动态修订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首问负责人:张 攀)

2.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的拟定、申报工作;(首问负责人:郑蕙蔓)

3.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依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和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首问负责人:郑蕙蔓)

4.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首问负责人:张 娟)

5.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首问负责人:张 娟)

6.承担重大事项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首问负责人:张娟)

7.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首问负责人:张 攀

8.牵头开展重大中医药项目的规划和建设工作。(首问负责人:张  攀)

科室名称:产业发展科

房间号:5251    电话:0377-63030062

首问负责人:任冲科、刘媛媛

科室负责人:王晓星     分管领导:张长河

主要领导:崔书克

科室职责:

1.负责推动全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拟定全市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规划;(首问负责人:任冲科)

2.协调推进“八大宛药”开发和规范化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首问负责人:刘媛媛)

3.协调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健康旅游业发展,推进社会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建设;(首问负责人:任冲科)

4.服务全市中医药企业发展。(首问负责人:刘媛媛)

科室名称:科教文化科

房间号:5232    电话:0377-63030061

首问负责人:马  玲、唐凤兰

科室负责人:冀丹丹     分管领导:杨运卿

主要领导:崔书克

科室职责:

1.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中医药科研、技术开发规划,指导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管理全市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首问负责人:马 玲)

2.承担全市中医药健康教育;参与指导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首问负责人:马 玲)

3.负责中医药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首问负责人:唐凤兰)

4.服务和联系中医药大中专院校和科研院所;(首问负责人:唐凤兰)

5.推动仲景文化和仲景学术的国内外合作交流(首问负责人:马 玲)

6.负责指导中医药社会团体,联系与中医药相关的其他社会团体。(首问负责人:唐凤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