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中医药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措施。提出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积极成效,在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独特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据悉,这是首个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的中医药五年规划。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中医药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形成了《规划》。《规划》统筹考虑医疗、教育、科研、产业、文化、国际合作等中医药发展的重点领域,提出10个方面的重点任务,设置15项具体发展指标和11项工作专栏。
《规划》指标的设定更加体现新时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提升中医药服务供给,提出每千人口公立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85张、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2人;为服务新时期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提出三级公立中医医院和中西医结合医院(不含中医专科医院)设发热门诊的比例达到100%、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医学)科的比例达到70%、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设置老年病科的比例达到60%;为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提出二级以上公立综合医院设置中医临床科室的比例达到90%、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床位数达到8.43万张。
《规划》提出的10个方面重点任务,为实现新时期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明确了举措,提供了保障。
一是建设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依托综合实力强、管理水平高的中医医院建设一批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将全国高水平中医医院作为输出医院,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在优质中医药资源短缺或患者转外就医多的省份设置分中心,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扩容和均衡布局。以地市级中医医院为重点,建设130个左右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力争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完成15%的社区卫生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服务内涵建设,在1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阁”建设。
二是提升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继续实施癌症中西医结合防治行动,针对重点人群和重大疾病,制定并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开展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促进项目,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布局一批中医康复中心。实施对口支援提升项目。完善中医药参与应急管理的制度,建设35个左右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提升中医药应急服务能力。加强少数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将中西医协同发展工作纳入医院评审和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支持建设50个左右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形成100个左右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或专家共识。
三是建设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推动建设100个左右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实施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岐黄工程),做强领军人才、优秀人才、骨干人才梯次相衔接的高层次人才队伍。适当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支持一批中医医师开展中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实施西医学习中医人才专项,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
四是建设高水平中医药传承保护与科技创新体系。实施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培育和建设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在中医理论等重点领域建设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3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形成相关领域关键科学问题研究链。实施中医药现代化研究重点专项,开展中医药循证评价研究。
五是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编纂中国中药资源大典,制定发布全国道地药材目录。完善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数据库及中药资源动态监测数据,支持国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开展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提升行动和中药智能制造提升行动。建立健全中药质量全链条安全监管机制。
六是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业。促进和规范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发展,发展中医药老年健康服务,拓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丰富中医药健康产品供给。
七是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和传播,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发展中医药博物馆事业,促进中医药博物馆体系建设。做大中医药文化产业,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企业。
八是加快中医药开放发展。推进中医药参与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国际合作,推进中医药高质量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实施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助力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深化中医药交流合作,扩大中医药国际贸易,高质量建设国家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
九是深化中医药领域改革。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评价体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政策,改革完善中药注册管理,推进中医药领域综合改革,建设10个左右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
十是强化中医药发展支撑保障。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水平,开展基层中医药信息化能力提升项目。建立国家中医药综合统计制度。加强中医药法治建设,完善中医药法相关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