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医药发展局机关服务承诺
(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体工作人员要积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推进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当事人来电话或到局机关咨询办理相关事宜时,由第一个接受问询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回答,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对因缺乏政策依据难以解决的问题,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三)实行限时办结制。各科室对承办事项,按法定或规定时限办理;重要紧急事项请领导批示,予以特办。行政审批窗口承办行政许可事项的,必须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办结,不得无故拖延、刁难办事人员;推行网上办理,让群众少跑腿。
(四)实行文明服务制。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来访者要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服务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努力让服务对象满意。树立忠诚担当,团结同事的形象,杜绝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发生。
(五)实行过错追究制。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办理过程中,如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出现问题的,将按照规定要求严肃追究责任。
(六)实行投诉问责制。当事人如遇诉情可向局机关纪委工作人员投诉,我们将及时受理、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
办公室电话:63030088 值班电话:63051788投诉电话:63030063